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室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宿迁市信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宿迁市门户网站“网上宿迁”和宿迁市信访局网予以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信访局联系(地址:宿迁市南湖路16号,邮编:223800,电话:0527-84368138,电子邮箱:sqsxfj@126.com)。
一、概述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围绕“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内容,不断提高政务工作透明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有序开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业务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此外,局长办公会定期研究,明确思路和工作重点,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二是强化业务培训。2018年,我局邀请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处刘增昌处长为全局人员就如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全局干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增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执行力。
三是强化工作机制。严格实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严格发文管理,对于印发的文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审查,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考核,将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确保政务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2018年市信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77条,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月度工作计划、财务工作开展情况、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开展情况、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及相关制度性文件等相关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2018年,我局未接到一起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相关费用。
(四)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8年,我局未发生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行政诉讼案件。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三、政策措施及热点舆情解读回应情况
一是及时做好政策回应。2018年,我局参加了宿迁市“1+X”等新闻发布会1次,通过媒体向市民就信访征信管理工作进行详细解读。同时,积极发挥门户网站“领导信箱”栏目作用,及时回答市民的咨询投诉。全年,共受理网络问政20条。同时,积极运维政务微信公众号和政务微博,及时发布相关政策信息。
二是开展人民建议征集特色活动。2018年5月30日,宿迁市信访局征集办积极与市文明办会商,发起“我看宿迁文明20条”人民建议征集系列活动,共征集到有效建议380余条,充分发挥了人民建议征集工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凝聚民心的主渠道作用。6月4日,《宿迁文明20条》2.0版正式发布,共采纳人民建议8条。其中包括删除原有条目6条。
四、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18年共受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各一件分别是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0号和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14号提案,已全部办结,该代表对答复表示满意。
五、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做了一定工作,但与《条例》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还有更大的提升空间,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等。2019年,我局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强化工作举措,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台阶。
(一)注重学习,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围绕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最新要求,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新思路,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
(二)完善制度,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对照《2018年宿迁市全年政务公开评估分析报告-信访局》工作要求,进一步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公开范围,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信息、决策,应及时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时效性。
(三)优化载体,进一步畅通公开渠道。以局网站、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等平台为载体,及时发布相关政策信息和特色做法,主动回应群众诉求,让群众更加方便快捷地拥有更多渠道获取了解政府信息。